OPEC是由石油生产国联合成立的石油输出国组织,以协调和统一石油政策,维护石油国利益为目的。因为石油是最为重要的能源,所以OPEC在国际中也有相当之高的地位。
OPEC成员国主要分为三类:
1.创始成员国:即1960年9月出席OPEC第一次会议,并签署成立OPEC原始协议的国家,即伊朗、伊拉克、科威特、沙特阿拉伯和委内瑞拉。
2.全权成员国:包括创始成员国以及之后加入OPEC的所有国家。
3.准成员国:虽未获得全权成员国的资格,但在大会规定的特殊情况下仍为大会所接纳的国家。
OPEC成员国的选取标准,首先该国必须是在根本利益上与各成员国相一致、确实可实现原油净出口的任何国家;其次必须现有全权成员国中2/3表示接纳;最后,所有创始成员国必须一致通过接纳。
OPEC目前共有12个成员国,它们分别是:沙特阿拉伯、伊拉克、伊朗、科威特、阿拉伯联合酋长国、卡塔尔、利比亚、尼日利亚、阿尔及利亚、安哥拉、厄瓜多尔和委内瑞拉。